出借银行卡起诉卡主不予受理案例-刘杰律师|法行宝
2025-07-10 经济纠纷

出借银行卡被骗,起诉卡主一般不予受理。下面结合你提到的案例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说明:

一. 案例分析

  1. 案例背景:在案例中,原告许某某在网上进行投资理财时被骗,将资金转入了被告向某某的信用卡账户。后经公安机关调查,向某某虽有出借银行卡的行为,但其对诈骗活动并不知情,也未因此获得额外利益。

  2. 法院审理:法院认为,向某某出借信用卡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信用卡逾期,而非参与诈骗。向某某对诈骗活动不知情,也没有通过出借信用卡参与共同诈骗的故意。同时,向某某未因许某某的转账行为实际获得额外利益,其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并无过错。因此,法院判决驳回许某某的诉讼请求。

  3. 案例启示:此案例表明,出借银行卡的行为虽然存在风险,但如果卡主对诈骗活动不知情,且未因此获得利益,那么起诉卡主一般不予受理。

二.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此条款主要针对的是明知他人犯罪而提供帮助的行为。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明确了“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包括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等情形。但同样,这些条款主要针对的是明知并故意提供帮助的行为。

三. 总结与建议

我建议,在面对类似情况时,应首先明确卡主是否对诈骗活动知情,以及是否因此获得了利益。如果卡主对诈骗活动不知情,且未获得利益,那么起诉卡主可能不会被法院受理。同时,我也提醒大家,出借银行卡存在极大风险,应谨慎对待,避免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