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父亲断绝父子关系不可以做公证。以下是具体的分析:
一. 父子关系的法律性质
- 父子关系是基于血缘或法律拟制(如收养)而形成的,这种关系在法律上具有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如抚养、赡养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任何人的意愿而随意断绝。即使双方有意愿断绝关系,法律也不承认这种断绝的效力。
二. 公证的适用范围
-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 公证的适用范围主要限于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等事项。
- 断绝父子关系并不属于公证的适用范围,因为父子关系的存续与否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不是当事人可以通过公证来改变的。
三. 断绝父子关系的法律后果
- 实际上,即使双方声称断绝了父子关系,但在法律上,父子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仍然存在。
- 例如,父母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也有赡养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的义务。
综上所述,与父亲断绝父子关系是不可以做公证的。因为父子关系的存续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公证机构无法对此进行公证。如果双方有矛盾或纠纷,建议通过沟通、协商或法律途径来解决,而不是试图通过公证来断绝关系。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