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时工资应当结清。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是法律对员工权益的基本保障,确保员工在离职后能够及时获得应得的劳动报酬。
在具体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以下情况:
立即结清:在员工与用人单位就离职事宜达成一致,并办理完工作交接等手续的情况下,许多单位会选择立即结清工资,以避免后续纠纷,维护良好的劳资关系。这种做法特别常见于小型企业或管理规范、注重员工关系的企业。
按照公司常规发薪日支付:部分用人单位会遵循既定的工资发放周期来支付离职员工的工资。例如,如果公司规定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而员工在本月10日辞职,公司可能会等到下月15日再发放该员工的工资。这种做法在用人单位明确告知劳动者且不违反当地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也是被允许的。但需注意,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无故拖欠或延迟支付,而是应当按照既定的发薪周期及时支付。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支付辞职员工的工资,员工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总之,辞职时用人单位应结清工资,这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若遇到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应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