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法关于询价的规定-王泉律师|法行宝
2025-03-03 合同纠纷

《招投标法》中并未直接规定询价的具体程序和标准。询价通常作为政府采购的一种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详细的规定,而非《招投标法》的核心内容。以下是关于政府采购询价程序的简要说明:

  1. 成立询价小组:

    • 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询价小组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2. 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

    • 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
    • 向选定的供应商发出询价通知书,要求其报价。
  3. 询价:

    • 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 确定成交供应商:

    • 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 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我建议:如果您是在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并希望了解询价的具体程序和标准,应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您在招投标过程中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