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的制度并非直接来源于某一具体的法规,而是根据一系列政策文件和法规精神综合形成的原则。这一制度的形成背景及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制定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并提出“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这为后续相关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政策导向。
其次,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也对激励监管执法人员勇于执法、担当作为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制度设计提供了进一步的支撑。
此外,国务院在市场监管领域和事中事后监管方面也发布了相关指导意见,如《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这些文件都强调了要明确履职标准和评判界线,既严格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的积极性。
具体到法规层面,虽然没有直接以“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为标题的法规,但应急管理部印发的《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在相关内容上有所体现。《规定》中明确了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履职标准、责任追究以及尽职免责等情形,体现了这一制度的精神。
综上所述,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的制度并非直接来源于某一具体的法规,而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政策文件和法规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形成的原则。这一制度旨在激励和保障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尽责,同时对其失职行为进行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