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啥人叫做什么犯罪行为-邹玉杰律师|法行宝
2025-03-02 刑事辩护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的危害结果,若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不构成犯罪行为。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1. 无刑事责任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这类精神病人缺乏刑事责任能力,即无法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性质、后果,也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
  2. 有刑事责任能力: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或者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两种情况下,精神病人具有一定的刑事责任能力,因此需要对其犯罪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 精神病与犯罪行为的关系

  • 精神病并非犯罪的免责金牌。只有在精神病人确实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且经过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情况下,才不负刑事责任。否则,精神病人仍需对其犯罪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 例如,一个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抢劫了他人,那么他就需要对其抢劫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三. 对精神病人的处理

  • 对于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应当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以确保其不再对社会造成危害。
  • 在必要的时候,政府可以强制医疗,以保障精神病人的治疗和社会安全。

综上所述,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的危害结果,若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不构成犯罪行为。但这也并不意味着所有精神病人的行为都不构成犯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