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出自哪个法律-张明珠律师|法行宝
2025-07-09 劳动纠纷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具体来说:

一、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构成要件

  1. 主体:特殊主体,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 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3. 客体:侵犯的是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即公共安全。
  4. 客观方面:必须存在安全生产设施或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并因此导致了重大伤亡(如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其他严重后果(如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

三、实际案例

以某非法煤矿为例,该煤矿未办理相关证照、未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完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然而,承包者仍组织人员开采,最终导致瓦斯爆炸,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49万元。事故发生后,煤矿蓄意瞒报,当地县委县政府也迟报事故。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严重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最终,相关责任人员因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一项严重的刑事罪名,其认定与处理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企业和个人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设施和条件符合国家规定,以预防事故的发生。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