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如果建筑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出现质量事故,项目负责人将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
发生投诉、举报、群体性事件、媒体报道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重工程质量问题:当建筑工程因质量问题引发社会投诉、举报,或者导致群体性事件、媒体报道,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时,项目负责人同样需要承担质量终身责任。
由于勘察、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尚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用:如果建筑工程因勘察、设计或施工的原因,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无法正常使用,项目负责人也将被追究质量终身责任。
存在其他需追究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除上述情形外,如果项目负责人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且这些行为需要追究质量责任,那么也将面临质量终身责任的追究。
这些情形的设定,旨在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的落实,提高工程质量责任意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如果项目负责人涉及上述任一情形,都可能面临包括行政处分、刑事处罚、罚款以及向社会公布曝光等在内的责任追究措施。因此,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