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一. 合同订立的时间及法律依据:
二. 合同内容的不可更改性:
三. 履约保证金的提交:
这一条款确保了招投标活动的严肃性和合法性,维护了未中标人的权益,并保障了整个招投标制度的公信力。同时,也强调了履约保证金作为担保措施的重要性,以保障招标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