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时掏鸟案最开始判多少年-张征杰律师|法行宝
2025-02-27 刑事辩护

闫啸天和王亚军因掏鸟窝被最初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和10年。以下是对该案情的详细分析:

一. 案件背景与判决

  • 闫啸天和王亚军在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掏鸟窝,捕获了16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
  • 2015年5月28日,新乡市辉县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闫啸天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王亚军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00元。

二.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在本案中,闫啸天和王亚军的行为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因为他们非法猎捕的燕隼数量达到了10只以上。

三. 后续发展

  • 闫啸天和王亚军均对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但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 服刑期间,闫啸天表现良好,获得了多次表扬和减刑机会,最终于2023年5月27日提前出狱。

我的观点是,该案判决体现了法律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严肃态度,同时也提醒公众要增强法律意识,不要因无知或好奇而触犯法律。对于类似行为,法律将会给予严厉的制裁。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