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全被执行人财产应撰写财产保全申请书。具体撰写要点如下:
申请人及被申请人信息:
- 详细列明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性别、出生日期(或注册日期)、住址(或注册地址)、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等。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还需写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请求事项:
- 明确请求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具体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如冻结银行账户、查封、扣押财产等,并详细描述拟保全的财产及其价值。
事实与理由:
- 阐述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纠纷类型及基本事实,说明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
- 强调被执行人存在转移、隐匿或毁损财产的风险,以及采取保全措施的必要性。
- 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法律依据,说明申请财产保全的合法性。
担保情况:
- 根据法院要求,说明申请人已提供的担保情况,包括担保方式(如现金、房产、车辆、担保公司保函等)及担保金额。
- 承诺如因申请财产保全错误给被执行人造成损失,申请人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证据及财产线索:
- 提供证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案件事实的相关证据,如银行账户信息、房产登记信息等。
- 清晰列出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账户、房产、车辆、股权等,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如有)。
致送法院与格式要求:
- 明确致送的法院名称,并按照法院的要求和格式进行填写。
- 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人签字或盖章,并注明提交的日期。
附件材料:
- 随申请书附上必要的身份证明材料、证据材料复印件、担保财产相关证明材料等。
我建议:在撰写财产保全申请书时,务必确保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内容应条理清晰,逻辑严密。同时,严格遵守法院对申请书格式和内容的具体要求,以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