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采购方在购进药品时,为确保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并审核一系列合法资质证明文件。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明质量条款的书面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
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在购进进口药品时,除了上述文件外,还需额外索取以下资料:
《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对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还需索取法定药品检验所核发的批签发证明文件:
此外,药品采购方在购进药品时还应确保有合法票据(如发票、供货清单),并对照实物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应详细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进价格、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以确保药品的可追溯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