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行政诉讼高院再审驳回怎么办”的问题,首先明确一点:当高级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再审后作出驳回裁定,这通常意味着该案件在司法程序上已经走到了尽头,因为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裁定一般具有终局性。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您没有其他途径可以寻求救济。以下是我根据您的提问,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实践经验,给出的具体建议:
接受裁定,息诉服判:
申请检察监督:
寻求其他非诉讼途径:
反思与总结:
综上所述,面对行政诉讼高院再审驳回的情况,您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应对方式。如果您对裁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及时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如果您希望寻求其他解决途径,可以尝试行政和解、行政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保持冷静、理性,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