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13条原文-陈美玲律师|法行宝
2025-02-25 公司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的原文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该条款主要规定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方式以及变更时的登记要求。具体来说:

  1.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这是公司内部管理结构的体现,也是对外代表公司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重要人员。

  2. 法定代表人的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选定后,需要依法进行登记。这一登记具有公示效力,使得外部主体能够了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信息,从而与公司进行交易或合作。

  3. 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登记要求: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例如由董事长变更为执行董事,或者由经理变更为新的经理,那么公司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这一要求是为了确保外部主体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避免因为信息滞后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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