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去做笔录,签认罪认罚吗-刘亘煜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并不一定必须签署认罪认罚书。两者是刑事诉讼中独立且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

  1. 取保候审: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主要基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因素进行考量,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情形,司法机关可以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其目的是为了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同时保障其合法权益。

  2. 认罪认罚:这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处罚的法律行为。认罪认罚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各阶段都可行使的权利,若如实供述罪行、承认指控事实且愿接受处罚,可提交认罪认罚具结书,司法机关会根据认罪认罚情况从宽处理,符合条件者量刑会从轻。但认罪认罚必须保证出于自愿,对指控和法律无异议,签署时需清楚法律后果。

在实际操作中,取保候审与认罪认罚的关系如下:

  • 独立性:取保候审的决定主要基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性质等因素,而认罪认罚则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自己罪行的认识和态度,二者互不影响。
  • 选择权: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面临取保候审时,有权选择是否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如果他们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等存在异议,可以选择不签署,这不会影响他们申请和被决定取保候审的权利。
  • 积极影响: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自愿认罪认罚,这将对案件的处理产生积极影响,量刑时一般会在法定刑幅度内从轻处罚。

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你是否签署认罪认罚书完全取决于你自己的意愿和对案件事实的认知。如果你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希望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获得从轻处罚,可以选择签署;如果你对指控存在异议或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则有权选择不签署。无论你选择何种方式,都应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应法律后果,并与律师进行充分沟通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