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刘亘煜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刑事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主要规定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以下是对该法条的详细解读:

一、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罪名定义与刑罚规定

  1. 基本犯罪构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即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加重情节:若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惩罚。

三、犯罪构成要件

  1.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2.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需“明知”所销售的商品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3. 犯罪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4. 客观方面:表现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且违法所得需达到一定数额(数额较大或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或特别严重情节。

四、量刑标准

  • “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的具体标准,通常会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司法实践进行具体界定。一般而言,“数额较大”可能指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数额巨大”则可能指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

五、其他相关规定

  1. 共同犯罪与单位犯罪:明知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运输、储存、代理进出口等便利条件、帮助的,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论处。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2. 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关系:实施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规定,旨在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涉及此类问题,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得到准确的法律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