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买低卖型合同诈骗的犯罪金额,通常是根据行为人在交易过程中造成的实际价差损失来计算的。具体来说,以下几个方面是计算这类诈骗金额时需要考虑的关键因素:
实际价差:
- 首先,需要确定每次交易中行为人高买低卖所造成的差价。这通常是通过比较正常市场价格与行为人实际交易价格来得出的。
- 例如,如果行为人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商品,然后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那么差价就是这两者之间的差额。
累计计算:
- 如果行为人进行了多次高买低卖行为,那么需要将每次交易造成的差价损失累计起来,以得出总的诈骗金额。
- 这意味着,无论交易是发生在不同时间段还是涉及不同的交易标的,所有因高买低卖造成的差价损失都应被纳入计算范围。
直接财产损失:
- 除了差价损失外,还应考虑因高买低卖行为导致被害人的直接财产损失。
- 这包括但不限于被害人支付的本金以及可能产生的相关合理费用(如交易费、运输费等)。
间接利益:
- 如果行为人通过高买低卖行为骗取了其他间接利益,如回扣、佣金等,这些也应被纳入诈骗金额的计算范围。
主观故意与非法占有:
- 在确定诈骗金额时,还需要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非法占有目的。
- 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或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却仍然通过高买低卖行为骗取他人财物,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了合同诈骗罪,相应的金额也应被认定为诈骗金额。
综上所述,高买低卖型合同诈骗的犯罪金额是根据行为人在交易过程中造成的实际价差损失、直接财产损失以及骗取的间接利益来综合计算的。在计算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非法占有目的,以确保金额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同时,这也为司法裁判提供了坚实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