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是深户,小孩能上深圳的公立学校。以下是具体的分析:
一.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二. 分析说明
- 根据上述法律条款,适龄儿童、少年有权利在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 若监护人是深圳户口,那么其小孩作为监护人的被监护人,有权在深圳接受义务教育。
- 深圳作为经济特区,其具体的入学政策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有所调整,但都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原则,即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三. 结论
综上所述,如果监护人是深圳户口,那么其小孩是可以在深圳上公立学校的。具体入学手续和所需材料,建议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以获取准确信息。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