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存款份额进行约束是否合规-叶海鹏律师|法行宝
2025-02-24 合同纠纷

以存款份额进行约束通常是不合规的。

一. 法律法规依据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相关通知,商业银行不得设立时点性存款规模考评指标,也不得设定以存款市场份额、排名或同业比较为要求的考评指标。这一规定明确指出了以存款份额进行约束是不合规的。

二. 具体规定内容

  1. 禁止设立的考评指标:

    • 商业银行应禁止设立时点性存款规模考评指标。
    • 商业银行应禁止设定以存款市场份额、排名或同业比较为要求的考评指标。
    • 分支机构不得层层加码提高考评标准及相关指标要求。
  2. 存款偏离度管理:

    • 商业银行应加强存款稳定性管理,约束月末存款“冲时点”行为。
    • 商业银行的月末存款偏离度不得超过4%。月末存款偏离度=(月末最后一日各项存款-本月日均存款)/本月日均存款×100%。

三. 合规经营要求

商业银行应进一步规范吸收存款行为,不得采取以下手段违规吸收和虚假增加存款:

  1. 违规返利吸存。
  2. 通过第三方中介吸存。
  3. 延迟支付吸存。
  4. 以贷转存吸存。
  5. 以贷开票吸存。
  6. 通过理财产品倒存。
  7. 通过同业业务倒存。

四. 我的观点

从合规性的角度来看,以存款份额进行约束明显违反了监管部门的明确规定。因此,我建议商业银行在设定考评指标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经营行为的合规性。

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