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社会保障部关于死亡赔偿金能否执行”的问题,首先我要明确的是,死亡赔偿金(在这里主要指的是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执行是依据一定的政策和规定来进行的。
以您提供的福建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病故丧葬费抚恤金为例,其执行标准是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18号)来执行的。具体来说:
丧葬补助金标准: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这意味着,如果您是福建省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遗属,在领取丧葬补助金时,将会按照福建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来发放。
抚恤金标准:退休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这一标准确保了抚恤金发放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既考虑了逝者的缴费年限,也考虑了其已领取的养老金情况。
此外,从您提供的信息中还可以看到,福建省2023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680元,这是计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重要基数。
综上所述,社会保障部关于死亡赔偿金的执行是严格遵循相关政策和规定的。在具体操作中,各地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如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来制定具体的执行标准。因此,如果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或咨询具体的执行标准,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