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予起诉走什么程序-何平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刑事辩护

免予起诉,也称不起诉,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以下是详细的免予起诉程序:

一、案件审查与提出不起诉意见

首先,由承办检察官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在审查终结后,如果承办检察官认为案件符合不起诉条件,会提出不起诉的意见,并将这一意见连同全部案卷材料,在审查期限届满前的合理期限内报给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

二、部门负责人审核

部门负责人在收到承办检察官提交的不起诉意见和案卷材料后,会进行仔细审核。审核结果通常有两种:

  1. 如果认为案件需要继续审查并补充侦查,会由承办检察官决定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或者自行补充侦查。
  2. 如果认为案件确实符合不起诉条件,会召开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进行讨论,并制作《检察官联席会议案件讨论笔录》。

三、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

在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上,会对案件进行进一步讨论。讨论结果可能包括:

  1. 大多数员额检察官认为应当起诉,且承办检察官也同意起诉的,案件将转入起诉工作流程。
  2. 大多数员额检察官认为应当补充侦查的,由承办检察官决定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或者自行补充侦查。
  3. 大多数员额检察官认为应当起诉,但承办检察官不同意,或者大多数员额检察官均同意作不起诉处理的,案件将呈报检察长,由检察长决定不起诉或者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

四、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

经过检察长决定或者检察委员会讨论后,会作出如下处理:

  1. 检察长同意作不起诉决定的,或者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不起诉的,由承办检察官依法制作不起诉的相关文书,并将这些文书层报主管副检察长审批。
  2. 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起诉的,由承办检察官根据起诉工作流程将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

五、不起诉决定的执行与后续工作

决定不起诉后,承办检察官需要及时完成以下工作:

  1. 在当次审查期限内,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并将这一活动记录在宣告不起诉笔录中。
  2. 根据决定内容,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3. 根据被不起诉人的强制措施情况,予以解除或释放。
  4. 如果决定没收被不起诉人的违法所得,需要填写相关意见书和清单,并报检察长签发。
  5. 需要对侦查中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扣押、冻结的,需要层报检察长批准后,通知相关机关执行。
  6. 在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后三日内完成《不起诉决定书》的送达及案卷的退卷工作,包括将决定书送达相关当事人和机关,并将案件材料退回侦查机关等。

六、跟踪与复议、申诉处理

最后,刑检部门还需要跟踪不起诉案件的复议、申诉等工作。如果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或者被害人、被不起诉人提出申诉的,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如果法院通知受理了被害人对被不起诉人的起诉案件,或者上级检察院对本院的不起诉决定予以撤销或指令纠正的,也需要按照相应程序进行应对。

综上所述,免予起诉程序是一个严谨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多个环节和多个部门的共同参与和决策。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免予起诉的程序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