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刑法中,“法律有特别规定”这一表述,通常指的是在刑法总则之外,刑法分则或者其他特别刑法中针对某一具体犯罪或某一类犯罪所作出的特殊规定。这些特别规定可能涉及犯罪的构成要件、刑罚的适用、犯罪的形态、罪数的认定以及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等方面。
构成要件上的特别规定:某些犯罪在构成要件上有特别的要求,如特定的主体、特定的行为方式、特定的对象等。例如,贪污罪要求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这就是一种特别规定。
刑罚适用上的特别规定:对于某些犯罪,刑法可能规定了特别的刑罚种类、量刑情节或者刑罚执行方式。例如,对于累犯,刑法规定了应当从重处罚的原则,这就是一种刑罚适用上的特别规定。
犯罪形态上的特别规定:某些犯罪在形态上有特别的规定,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等。这些形态可能影响到犯罪的成立和刑罚的适用。
罪数认定上的特别规定:在罪数问题上,刑法也有特别的规定。例如,对于牵连犯、吸收犯等,刑法可能规定了特殊的处理原则。
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上的特别规定: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也有特别的规定。例如,对于不满14周岁的人,刑法规定其不负刑事责任;对于精神病人,刑法规定其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法律有特别规定”在刑法中是一个广泛存在的概念,它涵盖了刑法对某一具体犯罪或某一类犯罪所作出的各种特殊规定。这些特别规定是刑法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现实和犯罪情况的需要,也是实现刑法公正、合理、有效的重要保障。如果你在具体案件中遇到“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分析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