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保全人不承担责任而保全其财产,属于保全错误。具体分析如下:
一. 保全错误的认定
-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保全应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如果被保全人不承担责任,那么对其财产的保全就失去了与本案的关联性,构成了保全错误。
- 保全错误的法律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如果保全错误,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二. 实际案例理解
- 例如,甲因一起合同纠纷将乙诉至法院,并申请保全乙的财产。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乙并不承担该合同纠纷的任何责任。此时,对乙财产的保全就构成了保全错误,法院应当解除保全,并且如果乙因保全遭受了损失,甲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因被保全人不承担责任而保全其财产,确实属于保全错误。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被保全人可以依法申请解除保全,并要求申请人赔偿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