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开票要求加收税点是不合法的。下面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法律依据明确禁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此条款明确指出,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金额,加收税点实质上是对发票金额的变更,因此违反了这一规定。
二. 不合规发票的处理
- 接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如果供应商要求加收税点并据此开具发票,这样的发票是不符合规定的,因此不能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且购货方有权拒收。
三. 可能的法律后果
- 虽然直接关于加收税点的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并未明确列出处罚措施,但虚开发票(包括变更金额)是违法的,并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如第二百零五条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罚规定。因此,供应商若坚持加收税点并开具不实发票,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我建议:作为购货方,应坚决拒绝供应商加收税点的要求,并要求其按照实际交易金额开具合规的发票。如果供应商坚持不合规操作,可以向税务部门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税收秩序。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