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欺诈订立合同 除斥期间-吴金荣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合同纠纷

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撤销权除斥期间为一年。

一. 撤销权的除斥期间

  1. 一般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这意味着,在因欺诈订立合同的情况下,受欺诈方需在发现欺诈行为后的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将丧失这一权利。

  2. 特殊情况的除斥期间:虽然一般规定为一年,但也存在特殊情况。例如,如果当事人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那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也告消灭。另外,如果当事人是受到胁迫而订立合同,那么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同样消灭。

  3. 最长除斥期间:无论当事人是否知道撤销事由,自民事法律行为(即合同签订)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均消灭。这是对撤销权行使时间的最长限制。

二. 实际应用

  • 例如,如果小张与小王签订了一份合同,后来小张发现小王在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那么小张需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欺诈行为后的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合同的申请。如果小张未在这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那么他的撤销权将消灭,合同将确定地有效。

综上所述,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撤销权受到严格的除斥期间限制,受欺诈方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后的一年内及时行使撤销权。否则,一旦超过除斥期间,撤销权即告消灭,合同将确定地有效。因此,受欺诈方应密切关注自己的权益状况,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行动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