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飘窗违建,城管执法大队有权进行罚款。
一. 法律依据
-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明确规定:禁止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行为。飘窗若属于房屋承重结构的一部分,擅自拆除将违反此规定。
-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八十三条进一步规定: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恢复原状,并可处以罚款。具体罚款金额为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可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注:该条款于2023年12月28日有所修改,但核心意思未变,即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将面临罚款)。
二. 实际案例
- 以松江区九亭镇和奉贤区奉城镇的两个实际案例为例,业主在装修过程中擅自拆除飘窗,经检测确认飘窗为承重结构后,均被城管执法大队责令恢复原状,并受到了相应的罚款处罚。
我建议:在进行房屋装修时,应充分了解房屋结构,避免擅自拆除可能属于承重结构的部分,如飘窗等。如有疑问,应咨询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确保装修活动合法合规。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