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有小孩需要抚养不可以作为直接理由。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其适用条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以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抚养小孩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但这并不是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或理由。取保候审的决定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来作出的,主要考虑的是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社会危险性,以及是否有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的可能。
因此,如果犯罪嫌疑人希望申请取保候审,应该着重从自己的案情、个人表现、社会危险性等方面入手,提供充分的证据和材料来证明自己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而不是仅仅以抚养小孩为由。当然,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确实需要照顾小孩,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看是否能够得到适当的帮助或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