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哪些人员-白国彤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刑事辩护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犯罪主体主要包括以下人员:

  1. 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这些人员是生产、作业活动的直接参与者,如果他们在作业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就可能构成该条规定的犯罪。

  2. 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这些人员虽然不直接参与生产、作业活动,但他们对生产、作业活动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的职责。如果他们在履职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同样可能构成该条规定的犯罪。

综上所述,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犯罪主体涵盖了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以及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各类人员。这些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确保生产、作业活动的安全进行,否则将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如果你对此有进一步的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解释,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