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职工主动申请辞职,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具体是否能获得补偿,还需根据辞职的具体原因来分析。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 主动辞职无补偿
- 国企职工如果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辞职,且用人单位并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列举的违法行为,那么这种情况下,职工是无法获得经济补偿的。
二. 被迫辞职有补偿
- 如果国企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法定过错情形,导致职工被迫辞职,那么职工有权要求经济补偿。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国企职工申请辞职的补偿情况,主要取决于辞职的具体原因。如果是主动辞职且用人单位无过错,则无补偿;如果是因用人单位的过错导致被迫辞职,则有权要求经济补偿。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