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法仲裁罪的认定标准-韦端宁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刑事辩护

枉法仲裁罪的认定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定义与主体

枉法仲裁罪,是指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出枉法裁决,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实践中主要是指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

二、客观方面

枉法仲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仲裁活动中,仲裁人员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裁决,且情节严重。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构成枉法仲裁罪的必要条件,具体可以参照以下立案标准:

  1. 枉法仲裁,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 枉法仲裁,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一定数额(如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该数额但间接经济损失达到较高数额(如50万元以上)的。
  3. 枉法仲裁,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一定数额(如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该数额但间接经济损失达到较高数额(如150万元以上)的。
  4. 枉法仲裁,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一年以上,或者破产的。
  5. 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仲裁的。
  6. 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故意丢失证据或者篡改仲裁笔录而枉法仲裁的。
  7. 徇私情、私利,明知是伪造、变造的证据予以采信,或者故意对应当采信的证据不予采信,或者故意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故意错误适用法律而枉法仲裁的。
  8. 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财物情节的。
  9. 枉法仲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10.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主观方面

枉法仲裁罪在主观方面应为故意,即仲裁人员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背事实和法律的枉法裁决,仍然故意为之。过失不能构成枉法仲裁罪。

四、法律责任

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立法背景与意义

枉法仲裁罪的设立,是为了有效地督促和震慑仲裁人员在履行仲裁职责过程中,能够依法正确、严格地依据法律规定,做出客观公正的仲裁结果,从而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随着仲裁在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权益纠纷中的广泛应用,枉法仲裁罪的认定和惩处对于保障仲裁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枉法仲裁罪的认定标准涉及定义与主体、客观方面、主观方面、法律责任以及立法背景与意义等多个方面。在实践中,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立案标准,对枉法仲裁行为进行准确认定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