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职人员受贿罪要退已持有的原始股吗-姚柏明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刑事辩护

非公职人员受贿罪是否需要退还已持有的原始股,取决于这些原始股是否与受贿行为直接相关。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原始股与受贿行为的关联性

  1. 如果原始股是受贿所得:即这些原始股是通过受贿行为直接获得的,那么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这些原始股属于违法所得,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在这种情况下,非公职人员需要退还已持有的原始股。

    • 例如,某非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赠送的原始股作为回报。这些原始股就是受贿所得,应当退还。
  2. 如果原始股与受贿行为无直接关联:即这些原始股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与受贿行为没有直接关系,那么这些原始股就不属于违法所得,不需要退还。但受贿所得的其他财物,如现金、房产等,仍需依法追缴。

    • 例如,某非公职人员虽然存在受贿行为,但其持有的原始股是通过市场购买或公司股权激励等方式合法获得的。在这种情况下,原始股就不需要退还。

二. 法律依据

  •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三. 总结与建议

综上所述,非公职人员受贿罪是否需要退还已持有的原始股,关键在于这些原始股是否与受贿行为直接相关。如果是受贿所得,应当退还;如果与受贿行为无直接关联,则不需要退还。我建议你在面对此类问题时,应首先明确原始股的来源和性质,以便准确判断是否需要退还。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