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不良债权追款案件,是指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追讨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而形成的金融不良债权的案件。
一. 定义解析
- 金融不良债权: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第二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专门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并管理和处置因收购这些不良贷款而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这里所说的“不良贷款”及“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即通常所称的“金融不良债权”。
- 追款案件:当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债权受让人,依法从国有银行受让不良债权后,为实现对这些不良债权的回收,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向原债务人或其他相关责任人提起追讨债权的诉讼或仲裁,这类案件即为金融不良债权追款案件。
二. 实例说明
- 例如,某国有银行有一笔贷款因借款人无力偿还而成为不良贷款。随后,该银行将这笔不良贷款转让给一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受让这笔不良债权后,为回收资金,可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这样的案件,就属于金融不良债权追款案件。
综上所述,金融不良债权追款案件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受让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后,为回收这些不良债权而提起的追讨债权的法律案件。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