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权是什么-齐小龙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侵权纠纷

商誉权,在我国法律中虽无明确的概念界定,但通常被理解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其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而享有的无形财产权。它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是一种民事权利,具有人格权、财产权及知识产权的性质。

一、商誉权的特征

  1. 权利主体:商誉权的权利主体通常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而非自然人。这是因为商誉主要关联于商业活动和市场竞争,是法人或组织在商业活动中积累的无形资产。

  2. 无形财产性:商誉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不像有形财产那样可以触摸或量化,但可以通过商业活动、市场竞争等体现出来,并带来经济利益。

  3. 维护与禁止权:商誉权包括使用权和维护与禁止权两个方面。使用权即商誉权主体对其商誉利益的利用与支配的权利;维护与禁止权则是商誉权主体维护商誉利益、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

二、商誉权与名誉权的区别

  1. 权利主体不同:名誉权的权利主体是所有的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等。而商誉权的主体则主要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取得和丧失权利的方式不同:名誉权是公民自出生时起、法人自成立时起就享有的权利。而商誉权则是通过商业活动、市场竞争等逐渐积累起来的,其丧失也可能因商业活动、市场竞争等因素而变化。

  3. 保护客体不同:名誉权保护的是民事主体的名誉,即社会公众对自然人、法人的品德、才干、生活作风、信誉等方面的一般的、总体性的评价。而商誉权保护的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商业活动中积累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无形财产。

三、商誉权的法律保护

虽然我国法律中尚无保护商誉权的专门条款或单行法,但《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均有对商誉进行保护的规定。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这表明,损害他人商誉的行为是违法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商誉权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其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而享有的无形财产权,具有人格权、财产权及知识产权的性质。虽然我国法律中尚无明确的商誉权概念,但相关法律法规已对商誉进行了保护。如果您的商誉权受到侵害,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