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规定我公司做工程观摩可以不做吧-阮芳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合同纠纷

建设局规定贵公司参与工程观摩活动,通常是需要履行的,并非可以随意选择不参加。具体分析如下:

一. 工程观摩活动的性质与要求

  1. 活动性质:根据通知内容,此次工程观摩活动是为了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和城市建设安全管理,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这是建设局对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的一种方式。
  2. 参与要求:通知中明确列出了需要参与观摩活动的单位和人员,包括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等。贵公司作为施工企业,如果名单中包含贵公司,那么按照通知要求,是需要参与观摩活动的。

二. 不参加观摩活动的可能后果

  1. 扣分处理:通知中明确提到,现场参会企业不得缺席,如缺席将按照《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修订)》的规定,对企业进行扣分处理,并网上公示不良行为。这意味着,如果贵公司不参加观摩活动,可能会面临扣分和不良行为公示的后果。
  2. 影响企业声誉:不良行为的公示可能会影响贵公司的声誉,进而可能影响贵公司在未来的工程承揽、招投标等方面的业务。

三. 我的建议

  • 积极参与:鉴于观摩活动的重要性和不参加可能带来的后果,我建议贵公司积极参与此次观摩活动,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观摩。
  • 与建设局沟通:如果贵公司确实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建议提前与建设局进行沟通,了解是否可以有其他替代方案或豁免措施。

综上所述,建设局规定的工程观摩活动通常是需要履行的,并非可以随意选择不参加。我建议贵公司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参与观摩活动,以避免可能的不利后果。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