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绿灯调头和右转撞车,一般掉头车辆负主要责任,但也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 掉头车辆在绿灯放行时,是有先行权的,右转车辆应当让行掉头车辆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遇放行信号时,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 例如,在红绿灯路口,如果掉头车辆已经按照绿灯开始掉头,而右转车辆未能及时让行,导致相撞,那么掉头车辆通常拥有先行权,右转车辆应负主要责任。
二. 但如果是非红绿灯路口或者掉头车辆违反交通规则掉头,则应当让右转车辆,因为掉头车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 例如,如果掉头车辆在没有绿灯或者违反交通标志的情况下掉头,与正常右转的车辆相撞,那么掉头车辆应负主要责任。
综上所述,红绿灯调头和右转撞车的责任判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我建议双方在发生事故后,及时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的责任认定和赔偿协商。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