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项目必须扣留质保金-王肇逵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即质保金)通常用于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即为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是对必须扣留质保金项目的详细分析:

一. 必须扣留质保金的项目类型

  1.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工程项目:这类项目通常涉及公共利益,资金规模大,因此必须扣留质保金以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3%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

  2. 其他工程项目:虽然非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工程项目没有强制要求扣留质保金,但发包人与承包人可以在合同中自愿约定扣留质保金,以加强对工程质量的保障。

二. 质保金的扣留与返还

  1. 扣留:质保金通常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扣留比例和方式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但不得违反国家相关规定。

  2. 返还:在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维修义务,且工程无重大质量缺陷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质保金返还给承包人。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我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充分协商,合理确定质保金的扣留比例和返还方式,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双方权益。同时,承包人也应认真履行维修义务,确保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不出现重大质量缺陷。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