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行贿支付的税费属于受贿数额吗-赵可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刑事辩护

为了行贿支付的税费属于受贿数额。下面对此进行详细分析:

一. 法律法规依据

  1.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行贿数额中的“财物”,包括货币、物品和财产性利益。财产性利益包括可以折算为货币的物质利益如房屋装修、债务免除等,以及需要支付货币的其他利益如会员服务、旅游等。后者的犯罪数额,以实际支付或者应当支付的数额认定。

二. 法理分析

  1. 行贿支付的税费性质:行贿时支付的税费,本质上是行贿者为实现行贿目的而支出的一种费用,它属于行贿者为了获取某种不正当利益而付出的代价。
  2. 受贿数额的认定: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受贿数额不仅包括货币和物品,还包括财产性利益。行贿支付的税费,作为行贿者为获取利益而实际支付的费用,应当被认定为受贿数额的一部分。
  3. 实际支付原则: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财产性利益的犯罪数额以实际支付或者应当支付的数额认定。因此,行贿者支付的税费,作为其实际支付的费用,应当计入受贿数额。

三. 实例说明

  • 例如,甲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乙行贿100万元,并承担了因此产生的税费5万元。在这种情况下,乙的受贿数额应为105万元,包括甲直接支付的100万元和甲为行贿而支付的税费5万元。

综上所述,为了行贿支付的税费确实属于受贿数额。这是基于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和法理分析得出的结论。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