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取消了领空饷是否构成犯罪-王少卿律师|法行宝
2025-02-15 刑事辩护

单位取消领空饷的行为本身并不直接构成犯罪。然而,是否构成犯罪还需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如取消领空饷的具体方式、是否涉及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其他犯罪行为等。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吃空饷的定义及情形

“吃空饷”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做事或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或由单位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及失踪、死亡(宣告死亡)人员的家属、遗属或他人直接或间接从单位、财政或社保经办机构违规领取相关待遇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吃空饷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 挂名未实际到岗: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但从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 逾期不归或旷工:因请假、因公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等原因,按规定单位应当与其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 终止人事关系后继续领取: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 死亡或失踪后继续领取: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 应停发未停发工资: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二. 单位取消领空饷的行为性质

单位取消领空饷,通常是为了纠正和防止吃空饷现象,维护单位的正常管理秩序和财务纪律。这一行为本身并不直接构成犯罪,因为它是对违规行为的纠正,而非新的违法行为。然而,如果单位在取消领空饷的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或者与相关人员勾结,共同侵吞公共财产,那么就可能构成犯罪。

三. 相关法律责任

  1. 对于吃空饷的个人:如果单位要求吃空饷者予以清退,行为人拒不退还的,且数额较大的,应当以侵占罪论处。此外,如果吃空饷行为构成诈骗罪等其他犯罪,还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 对于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如果单位存在吃空饷现象,且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或者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导致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党纪责任、政纪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我的观点:单位取消领空饷的行为本身并不构成犯罪,这是对违规行为的纠正。然而,在处理吃空饷问题时,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同时,对于吃空饷的个人和单位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应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