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产日期规定的文件是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公告》。以下是对该公告的详细解读:
一. 公告的主要内容
- 显著标注:在预包装食品最小销售包装的主要展示版面显著标注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若最小销售包装有多层,则在其最外层包装上也要标注。
- 清晰易找:采用“见包装物某位置”的形式标注时,其位置应当清晰明显、描述准确、易于查找。
- 文字要求:使用最小高度不小于3毫米、高度与宽度之比不大于3:1的文字、数字、符号来标注。
- 颜色对比:以白底黑字等背景颜色与日期颜色对比明显的形式来清晰标注。
- 顺序明确: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来明确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
二. 公告的发布背景与目的
- 随着消费者对高品质生活和高质量食品的需求不断增长,市场监管部门接收到的关于食品标签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好找、看不清、不易算”等问题的反映逐渐增多。
- 为此,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此公告,旨在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三. 公告的执行与后续
- 公告发布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了多种方式广泛推广这一优化措施。
- 同时,主动帮助企业梳理问题,提出改进方法,助力食品企业实现优化效果。
- 未来,市场监管总局还将充分研究论证公告的执行情况,并考虑将相关鼓励性措施转化为强制性规范。
综上所述,关于生产日期规定的文件是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公告》。这一公告不仅明确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标注要求,还体现了市场监管总局对消费者权益的关注和保护。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