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电子签名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张敬辉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合同纠纷

使用电子签名时,应当注意满足身份真实、意愿真实、签名未篡改、原文未篡改四个条件,并选择资质完善的签约平台,对签约流程留存完整证据链。具体分析如下:

一. 满足身份真实、意愿真实、签名未篡改、原文未篡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可靠的电子签名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 身份真实:确保签名人身份的真实性。
  2. 意愿真实:确保签名人签署时的意愿是真实的。
  3. 签名未篡改:电子签名本身在签署后未被篡改。
  4. 原文未篡改:与电子签名相关联的数据电文(即合同原文)在签署后也未被篡改。

二. 选择资质完善的签约平台,并留存完整证据链

  1. 选择资质完善的签约平台:

    • 应选择具有《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和《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签约平台,这证明该平台具有法定资质。
    • 可通过工信部行政许可公开系统与国家密码管理局行政审批结果系统查询所涉服务机构资质的真实性。
  2. 留存完整证据链:

    • 第三方平台应出具《电子签名技术报告》,证明数据电文存证后未被篡改。
    • 第三方平台应出具《人脸识别证明报告》,或其他能证明电子签约中的人脸识别信息系签约人本人的证据。
    • 通过人脸识别、身份证号验证、查验验证短信等方式,证明电子签名系签约人本人签署。

例如,在某案例中,原告通过电子签名的方式与某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并因纠纷诉至法院。法院通过审查原告手机收到的短信记录,确认了电子签名的有效性,从而认定了合同的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在使用电子签名时,务必确保满足上述四个条件,并选择资质完善的签约平台,同时留存完整的证据链,以确保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和合同的有效性。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