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一号刚发的婚姻法-黄科杰律师|法行宝
2025-02-15 婚姻家庭

二月一号刚发布的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这一司法解释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主要对夫妻间的财产权属与处置、家庭责任划分、离婚中孩子的归属判定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以下是对其中几个关键点的详细分析:

一. 关于房产的规定

  1. 出资购房:夫妻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加名字,离婚时这套房子都将属于出资方。例如,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且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则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 父母出资: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的房子,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加名字,离婚时都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除非当初有赠与合同约定。若部分出资或双方父母出资,且赠与合同未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则法院将综合考虑出资来源、比例、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离婚过错等因素进行判决。

二. 关于出轨情形的财产分割

  1. 赠与“小三”财产: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或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主张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的,法院应予支持。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返还财产。

  2. 直播打赏: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用夫妻共同财产在网络直播平台进行大额打赏,数额明显超出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可以认定为“挥霍”。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利益受损一方有权要求打赏一方少分或不分。

三.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

  1. 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 恶意逃债:若债务人通过离婚恶意逃债,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相关财产分割条款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 其他重要规定

  1. 家务补偿:新的司法解释对家务补偿没有具体限制,通常是根据当地居民的平均收入及家庭承受度作为参考指标。全职在家带娃、做家务的一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支付家务补偿。

  2. 孩子抚养权:离婚时,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判定将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2岁以下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8岁以上需尊重子女意愿。

我的观点是,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旨在维护公序良俗,平衡保护个人财产权利与婚姻家庭团体利益,同时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对于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处置、责任划分等问题提供了更为明确和具体的法律依据。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