捆绑销售意外险违反法律法规。具体分析如下: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时,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意外险作为一种商品,在销售过程中若被强制捆绑销售,即违背了消费者的意愿,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自由,同时也可能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权益。这种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
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这包括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等。捆绑销售意外险,剥夺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购买意外险的权利,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因此,这种行为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捆绑销售意外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商家在进行销售活动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避免采用捆绑销售等不正当手段。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