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应对措施包括拨打监督热线电话、选择正规车站上车等。
一. 处罚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或者不按照规定的线路、日发班次下限行驶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相应许可。
二. 应对措施
- 拨打全国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电话:如遇营运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乘客可以拨打监督热线进行投诉和举报。
- 选择正规车站上车:出行前应提前规划好自己的出行路线,选择正规车站上车,避免乘坐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营运车,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例如,如果乘客发现某客运车辆没有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可以记下车牌号,并及时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举报,以便相关部门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我建议,作为乘客,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选择正规、合法的营运车辆,并在发现违法行为时及时举报,共同维护客运市场的良好秩序。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