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判刑后视同缴费年限并不会清零,但判刑期间的缴费年限不会计算为工龄,且在判刑期间不能继续缴纳社保。这一规定并非由某一条具体政策单独规定,而是由多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共同构成的制度体系所确定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 公务员判刑后的社保处理
判刑期间不计算工龄:根据《关于工作人员被开除公职或判刑后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59]内人事福字第740号)等文件规定,工作人员被开除公职或判刑后,其被开除公职或判刑前的工龄不再计算。这意味着,判刑期间的年限不会计入公务员的工龄。
判刑期间不能继续缴纳社保:由于公务员在判刑期间失去了公职身份,因此也就无法继续以公务员身份缴纳社保。不过,这并不影响其判刑前的社保缴费记录。
视同缴费年限的处理: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在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对于公务员而言,其判刑前的视同缴费年限仍然有效,但判刑期间的年限不能视为缴费年限。
二. 相关法律依据的缺失
我建议您查阅相关的政策文件或咨询当地的人社部门,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