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执行完毕以前发现遗漏罪的判例-孙能能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刑事辩护

在判决执行完毕以前发现遗漏罪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法律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该法条明确规定了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漏罪的处理方式。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此条为数罪并罚的基本原则。

二. 判例分析

虽然具体判例可能因案情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根据《刑法》第七十一条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可以推断出以下处理原则:

  • 当在判决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时,法院应当对新发现的罪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 接着,法院会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将新判决的刑罚与前罪未执行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

三. 实例说明

  • 假设某罪犯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刑罚执行两年后,发现其在判决前还犯有诈骗罪。此时,法院会对诈骗罪进行审理,并作出相应判决。然后,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将诈骗罪判决的刑罚与盗窃罪未执行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

我建议: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严格遵循《刑法》的相关规定,确保判决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同时,也应注意保护罪犯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诉讼过程中的各项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