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五十几岁,子女不可以不给他们生活费,但前提是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对此,我分析如下:
一. 父母与子女的法定权利义务
- 抚养与赡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而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表明,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责任。
- 抚养费与赡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相应地,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
二. 赡养义务的具体情形
- 在本题中,父母五十几岁,若他们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子女应履行赡养义务,包括给付生活费。这是基于法律对家庭关系的保护和对老年人权益的尊重。
- 若父母虽然五十几岁但仍有劳动能力且生活不困难,子女是否给付生活费则更多取决于家庭内部的协商和实际情况。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子女并无强制给付生活费的义务,除非父母确实需要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三. 我的观点
- 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子女应意识到赡养父母是自己的法定义务,特别是在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
- 积极履行义务:我建议子女在父母需要时,应积极履行赡养义务,包括给付生活费、提供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
- 家庭协商:当然,家庭内部也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具体的赡养方式和费用分担,以体现家庭的和睦与相互支持。
综上所述,父母五十几岁,子女是否可以不给他们生活费,取决于父母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若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子女应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