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野生动物是刑事犯罪。具体来说,可能涉及的罪名及法律责任如下: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将构成此罪。处罚包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
- 若倒卖的是在禁猎区、禁猎期或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所得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且情节严重,则可能触犯此罪。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将受到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的处罚。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
-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款,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非国家重点保护),且情节严重的,也将面临刑事处罚,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此外,倒卖野生动物不仅面临刑事责任,还可能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如支付生态损害赔偿金、鉴定费等,并公开赔礼道歉。
综上所述,倒卖野生动物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还对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建议公众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如有任何关于此方面的法律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