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不属于民事诉讼,它们是两种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
性质与启动条件:
- 仲裁:是一种民间争议解决机制,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协议而启动。当事人双方需达成仲裁协议,表明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裁决。
- 民事诉讼:是国家司法审判体系的一部分,具有强制管辖性。只要一方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受理,无需双方协商。
审理机构与程序:
- 仲裁:由仲裁委员会(民间组织)进行审理,程序相对灵活高效,且通常保密性强。仲裁实行一审终局制,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实再次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上诉。
- 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国家机关)进行审理,程序严格遵循法定程序,通常公开审理(除非有特殊情况)。民事诉讼可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三个阶段。
当事人权利与费用:
- 仲裁: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员,且仲裁费通常低于诉讼费用,但仲裁费没有规定可以减交、缓交、免交。
- 民事诉讼:审判人员由人民法院决定,诉讼费用根据规定可缓、减、免交。
法律效力与执行:
- 仲裁:仲裁裁决书与法院判决具有同等效力,可强制执行。
- 民事诉讼:法院作出的判决直接由法院执行。
综上所述,仲裁与民事诉讼在性质、启动条件、审理机构与程序、当事人权利与费用以及法律效力与执行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在选择争议解决方式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权衡和决策。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