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犯被扣押的手机会由看守所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具体分析如下:
一. 看守所对扣押物品的处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一条,看守所收押人犯时,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并代为保管。这意味着,嫌疑犯被扣押的手机,作为非日常用品,会由看守所进行登记并代为保管。
二. 扣押手机的归还与转交
- 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一条,出所时,看守所会核对并发还代为保管的物品,或者将物品转交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这意味着,如果嫌疑犯后续被判处刑罚并送往监狱或劳动改造场所,其被扣押的手机会随之转交;如果嫌疑犯被释放,则其手机会被发还。
三. 特殊情况的处理
- 如果手机被发现含有犯罪证据或可疑物品,看守所会当场制作记录,并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手机的处理将依据案件主管机关的决定进行。
我的观点:嫌疑犯被扣押的手机会由看守所代为保管,并根据后续情况决定是发还、转交还是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