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中介能收押金吗-王冬阳律师|法行宝
2025-07-05 劳动纠纷

劳动中介不能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相关规定,职业中介机构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是违法行为。具体来说,该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职业中介机构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这一规定清晰地表明了法律对职业中介机构收取押金行为的禁止态度,并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也对此进行了重申和强调,规定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这表明,无论是在传统的职业中介服务中,还是在网络招聘等新兴服务形式中,收取押金都是不被允许的行为。

因此,作为劳动者,在寻求职业中介服务时,应警惕任何形式的押金要求,并有权拒绝支付。如果遇到职业中介机构违规收取押金的情况,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职业中介机构也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向劳动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以确保职业中介服务的合法性和公正性。